中国公安部及国家网信办于7月26日发布公告,称为了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、推进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,起草了《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》,并公开征求意见。
自2017年起,中国全面实施网络实名制,要求用户在各大平台注册账号时,绑定经过实名登记的手机号,提供真实身份信息。而是次的征求意见的新政策无疑是升级版,根据起草说明指出,国家组织建设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,旨在建成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,形成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能力,为社会公众统一签发“网号”“网证”,提供以法定身份证件信息为基础的真实身份登记、核验服务,达到方便人民群众使用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、推进网络可信身份战略的目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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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于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,自然人在互联网服务中依法需要登记、核验真实身份信息时,可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自愿申领并使用“网号”“网证”进行非明文登记、核验,无需向互联网平台等提供明文个人身份信息。由此,可以最大限度减少互联网平台以落实“实名制”为由超范围采集、留存公民个人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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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单来说,就是由政府统一签发“网号”“网证”,而这些“网号”“网证”是可追溯到使用者的真实身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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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公告称该规定并非强制,持有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“自愿”向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和网证,并且在使用网号和网证核验真实身份时,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,预计可涵盖10亿中国网民。
尽管此举可能减少第三方平台泄露个人隐私,即如微博、抖音等,防止这些公司超范围收集和存储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,泄但对于公安系统内鬼非法使用户口数据、贩卖数据的情况,仍无防范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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